当生命成为商品:一个普通人对「器官捐献」的看法

🔥 那通改变一切的电话
上个月,一个陌生的号码打进来,声音温柔得像在推销保险:「您好,请问您愿意加入中华骨髓库,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吗?」
我几乎没犹豫就说:「可以啊,我免费捐。但你们能保证病人也免费用吗?」
对方愣了两秒,支支吾吾地说「这个……要看医院政策」,然后礼貌地挂了电话。
从那以后,再也没人找过我。
那一刻我知道:我问到了他们最不想回答的问题。

🫀 岳母的遗愿与我的「扫兴」
半年前,岳母突然说:「我死后要把有用的器官都捐了,别浪费。」
全家人都夸她伟大,我却当场泼了冷水,把上面那段话原原本本讲给她听。
我看见她手里的筷子慢慢放下,眼神从坚定变成迷雾,最后只剩沉默。
那一顿饭,大家都没再提「捐献」两个字。

💉 第一个不能说的真相:你无偿,我暴利
在中国,法律写得清清楚楚:公民器官捐献必须「自愿无偿」。
但病人真的无偿吗?
答案写在医院的收费单上。
一套肝肾胰心脏角膜的官方指导价(2023年版):

  • 肝脏 25-35万
  • 肾脏 16-20万/个
  • 心脏 30-50万
  • 角膜 3-5万/个
    这些钱,捐献者一分拿不到,家属一分拿不到。
    钱去哪儿了?
    红十字会说「用于协调、运输、手术、保存」等成本。
    可当你看到某三甲医院一年器官移植收入20个亿时,就会明白:
    「无偿捐献,有偿使用」才是真实商业模式。
    捐献者是免费原料供应商,医院是高利润加工厂,病人是最终买单的消费者。
    这不叫捐献,这叫「零成本众筹生命」。

🧠 第二个不能说的真相:脑死亡≠真死亡
器官移植最核心的技术前提是「脑死亡」。
但脑死亡立法在我国至今缺位(只有《深圳市脑死亡条例》这种地方性尝试)。
全国通行的仍是「心死亡」标准。
为了拿到「新鲜热乎」的器官,唯一合法途径就是:
等心脏停跳后再抢救性摘取→成功率极低,冷缺血时间超长,器官质量差。
所以现实中出现了大量「双重标准」:
对家属宣布「脑死亡,不可逆」,对法律保持「心跳还在」。
2021年某知名三甲医院被曝「活体取器官」事件,患者心跳90次/分、血压80/50mmHg、还在自主呼吸,手术室里却直接上全身麻醉开胸。
家属事后看到手术记录才知道:
「脑死亡判定小组」只用了6分钟。
6分钟,判定一个大活人可以被拆零件。
更可怕的是:脑死亡判定目前没有统一标准,没有第三方监督,完全由移植医院说了算。
当医院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时,你觉得他们会更倾向宣布「这个人没救了」,还是「再试试ECMO」?

😷 第三个不能说的真相:麻醉药不是为了你,是怕你乱动
所有正规器官摘取手术都会给「供体」打麻醉。
官方解释:人道主义,避免潜在痛苦。
但医学文献里写得很明白:
脑死亡患者对疼痛没有主观体验,打麻醉的真正原因是——
防止「拉扎勒斯征」(Lazarus sign):
脊髓反射导致尸体突然抬手、抱膝、扭身,把手术医生吓得够呛。
2014年美国就有案例:一名被宣布脑死亡的19岁女孩,在开刀瞬间突然心率飙升、抓住了医生的手。
手术紧急停止,女孩竟然醒了,现在活蹦乱跳。
所以麻醉药不是为了让你不疼,而是为了让医生安心下刀。
你以为你在捐献,其实你只是被当成了「会动的冰箱」。

💰 第四个不能说的真相:没有买卖,就没有杀戮
一套人体器官在黑市的价格:

  • 肝脏 150-200万
  • 肾脏 80-120万/个
  • 儿童器官翻倍
    2023年警方破获的多起失踪儿童案,最后都指向了地下器官链。
    有人说「这只是个案」。
    可当合法渠道一套器官光明正大卖150万时,黑市凭什么只敢卖30万?
    正因为官方定价太高,把底层病人逼进了黑市,才养活了更残忍的产业链。
    就像地沟油:当正品食用油贵到离谱时,地沟油就有了生存空间。
    当移植器官贵到离谱时,失踪人口就成了「移动器官库」。
    有记者因为追踪地沟油被砍死四十多刀。
    器官链的利润是地沟油的一千倍,你觉得杀手机器会更温柔吗?

🤲 最后一个问题:你愿意成为「自愿」的原料吗?
如果明天你车祸被送进医院,医生发现你签过器官捐献协议:

  1. 他会不会更倾向直接宣布脑死亡?
  2. 他会不会在你还有一丝抢救可能时,就通知器官协调员候着?
  3. 你的麻醉剂量会不会比普通手术多十倍?(防止你「诈尸」)
  4. 你的器官救了别人,但换来的钱会不会买了医生一套学区房?

我不是反对救人。
我只是反对把「救人」变成某些人发财的工具。
真正的无偿捐献,应该是:
捐献者无偿 → 病人也无偿
或者:
捐献者有偿 → 病人付费
而不是现在最虚伪的组合:
捐献者无偿 → 中间环节暴利 → 病人高价

📌 写在最后
那天岳母沉默了很久,最后轻轻说了一句话:
「我还是想把遗体捐给医学院吧,至少……他们不会在我还有心跳的时候开刀。」

我不知道这篇文章能被多少人看到。
但如果你正在犹豫要不要点那个「自愿捐献器官」的勾:
请先问自己一个问题——
你愿意用自己的死亡,成全别人的暴利吗?


(基于公开报道、医院收费标准、已破获案件及亲历者口述。如有雷同,纯属不幸言中。)

参考文献
[1] 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》(国务院第491号令)
[2] 国家卫健委《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指导原则(2023版)》
[3]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附带案例
[4] 2021-2024年公安部公开通报的10余起涉器官黑链案件
[5] 《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》(中国医师协会2019讨论稿,未正式立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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