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朝的隐秘誓言:明清谁更将「国家与子民」放在心尖上?

想象一下,两位君王站在历史的长河边,一个身披赤红龙袍,一个头戴金冠貂尾,他们各自握着一份「出厂说明书」——那是开国时对天下许下的最庄严承诺。朱明说:「我要为中原汉人讨回公道。」后金(大清)说:「我要为女真人雪恨复仇。」几百年后,我们这些后人翻开黄历,想问一句:这两位,谁更在意自己的「国家」与「人民」的共同发展?

答案或许会让你大吃一惊——在严格按照各自「说明书」定义的范围里,大清完胜,大明完败。下面,我们就沿着这两份「说明书」一步步走,看看它们到底写了什么,又是如何兑现的。

📜 首先,把「国家」和「人民」四个字搞清楚

任何比较都得有统一标准。如果今天你说「国家」是指960万平方公里全境,「人民」是指56个民族14亿同胞,那明清谁也比不了现代。那不公平。我们只能用他们自己当时的定义。

朱明的「出厂说明书」是洪武元年发布的《奉天讨元檄文》。檄文开篇就说:元朝「胡虏无百年之运」,残害中原汉人,使「神州陆沉」「衣冠沦为禽兽」。因此,明朝的使命是「驱除鞑靼,恢复中华,立纲陈纪,救济斯民」。这里的「中华」就是中原汉人政权,「斯民」就是中原汉人。明朝从诞生那一刻起,就把自己的国家定位为汉人政权,把人民限定为汉人。

大清的「出厂说明书」是努尔哈赤的《七大恨》誓师文。全文核心只有一句话:明朝七次无理欺压女真人,女真人忍无可忍,必须起来为自己雪恨、复仇、争生存空间。整篇誓词里反复出现的「我」与「我们」,指的都是女真部落、女真子弟、女真后裔。后来入关建国,「大清」这个国号本身就带着强烈的族群认同:我们是女真人的国家,我们的人民首先是女真人。

两份文件都写得清清楚楚:谁是「自己人」,谁是首要守护对象。明朝守护的是汉人,清朝守护的是女真人。标准统一了,接下来就好比了。

注解:现代人读古文常犯的错误,是把今天的「中华民族」「全体国民」概念强行套到古代王朝身上。古代王朝的「国家」更多是族群+疆土的复合体,「人民」也首先指「本族子民」。不承认这一点,就无法理解为什么清朝可以对八旗子弟那么好,却对汉人征「三饷」加派到民不聊生。

🏡 人民的日常生活:谁让「自己人」过得更舒坦?

明朝开国头几十年,确实让汉人喘了口气。朱元璋减税、移民屯田、兴修水利,洪武、永乐、仁宣三朝,汉人农户普遍能吃饱饭,社会流动性也高,寒门还能出状元。这段蜜月期,大约持续了150年左右。

可之后呢?土地兼并愈演愈烈,皇庄、勋庄、王庄层层盘剥,农民赋税越来越重。到崇祯朝,连年天灾加派饷,陕西农民揭竿而起,李自成一路打到北京。明朝对汉人农民的压榨,到了后期已近失控。汉人政权,却把汉人农民逼到「剃头剃到脖子根也不肯交税」的地步,这不能不说是巨大的讽刺。

反观大清,对「自己人」——女真人(后来扩大到满蒙八旗)的待遇,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「铁饭碗」。

从皇太极时期开始,凡正身旗人(即满洲、蒙古、汉军八旗的正式丁籍)都分到「铁杆庄稼」:国家划拨永久性份地,收入归个人所有,且世代承袭,永不纳赋。不仅如此,旗人还有月银、米石、赏银、恩饷,一直到清末都没断过。即使到了道光、咸丰国库空虚,朝廷宁可对汉人地丁银加厘金、加捐税,也绝不动八旗的「铁杆庄稼」。

想象一下:一个普通满洲旗人,从出生起就躺着拿钱,不用下地干活,国家养你一辈子。娶媳妇有赏银,生孩子有奶妈银,死后还有棺材银。太平天国打得天翻地覆,朝廷照样按月发饷;八国联军进了北京,慈禧出逃,西狩路上还带着满箱银子给旗人发双份赏银。这份「共同富裕」的力度和持久度,在中国历史上找不出第二个。

注解:很多人误以为「铁杆庄稼」只是圈地,其实不止。清朝法律明确规定,凡旗地租息归旗人私有,国家只负责保护这份财产不被侵占。旗人即使游手好闲、吃喝嫖赌,国家也照养不误。这在农业社会里,相当于给每个本族子弟发了一张「永久免税+基本收入保障」的金卡。

🛡️ 关键时刻,谁更愿意为「自己人」牺牲一切?

亡国,是对一个政权最大的考验:你到底愿不愿意为守护人民付出最高代价?

明朝的结局众所周知。崇祯十七年,李自成大军围北京,城破之日,崇祯在煤山自缢,留下「朕非亡国之君,诸臣皆亡国之臣」的悲叹。整个过程,明朝军队节节败退,守城将领或逃或降,皇帝身边连一个死战到底的都没有。汉人政权,在汉人起义军面前,几乎没做像样抵抗就彻底崩盘。这不能不说,是对「汉人子民」守护职责的严重失职。

大清的结局,却呈现出完全相反的一幕。

1911年辛亥革命,武昌起义后不到两个月,革命军北伐,直逼北京。满城(旗人聚居区)一旦被攻破,女真人、满洲八旗将面临灭族之灾——这是旗人自己最清楚的。就在这生死关头,摄政王载沣、隆裕太后做出了一个震惊世界的决定:宣布退位,和平交出政权。

为什么?因为继续打下去,北京城一旦巷战,满城八旗老小必死无疑。清廷高层非常清醒:与其让女真人流尽最后一滴血,不如主动退位,换取革命党对旗人生命财产的承诺保障。果然,中华民国成立后,公布《清室优待条件》:清帝退位后仍保留皇帝尊号,暂居紫禁城,年支400万两银子,旗人原有私产一律不没收,八旗生计由民国继续负责。

清廷用「国家」亡国的代价,换来了「人民」(女真人)的生命与财产安全。这份决断,在族群存亡的十字路口,堪称冷静而果断。

注解:很多人嘲笑清朝「不抵抗」就投降,却忽略了当时北京城内满族人口仍有数十万,一旦开战必成血海。清廷选择的是「以国换族」,用王朝的终结保全了本族子弟的性命与财产。这种「人民至上」的逻辑,在他们自己的定义框架里,是完全成立的。

⚖️ 尾声:当我们用同一把尺子量两朝

如果我们把「国家」理解为「本族政权」,「人民」理解为「本族子民」,那么结论只能有一个——

在对「自己人」的经济保障上,大清用「铁杆庄稼」+月银制度,实现了从皇太极到宣统近300年的持续福利,几乎从未中断;

在对「自己人」生命财产的终极保护上,大清用和平退位换取了《清室优待条件》,让女真人避免了灭族之灾。

而大明,虽然开国时雄心万丈,却在后期让汉人农民陷入水深火热,最终在汉人起义军面前轰然倒塌,连最基本的守护都没做到。

因此,严格按照两朝各自的「出厂说明书」来评判:谁更在意「国家与人民的共同发展」?答案显而易见——大清完胜,大明完败。

历史没有如果,但历史最公平的地方在于,它留下了文字。两份开国誓言,一份《奉天讨元檄文》,一份《七大恨》,都在那里,黑纸白字,谁也改不了。


参考文献

  1. 《奉天讨元檄文》(朱元璋,洪武元年)
  2. 《七大恨》(努尔哈赤,天命元年)
  3. 《清史稿·食货志》(记载八旗铁杆庄稼及旗饷制度)
  4. 《清室优待条件》(1912年中华民国与清廷协商文件)
  5. 《明史·食货志》(记载明代土地兼并与加派情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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